日前,風靡各地的共享單車進入四川峨眉山市,但峨眉山的市民只是“空歡喜”一場,因為單車剛上街就被當?shù)爻枪芫o急叫停了。按照官方說法,該單車在事先沒有向相關部門申報和市委市政府溝通的情況下“強行投放”。
“強行投放”說得好像是突襲和空投似的,事實并沒那么夸張。按照共享單車公司的說法,單車投放峨眉山市區(qū)前,公司是“與市政府相關部門做過溝通”的。初來乍到造政府的謠,想來摩拜也沒有這個膽子,更何況這里是峨眉派所在地。一邊說溝通了,一邊說沒溝通,事實真相要么是一方在公然扯謊,要么就是單車公司溝通非人———不會是遇到了假的有關部門吧?
摩拜單車的峨眉山遭遇,有一個前置問題需要搞清楚:那就是共享單車進入一座新的城市,法律有沒有明確要求必須與政府有關部門溝通?當然,按照江湖規(guī)矩,初來乍到先拜拜碼頭,可能也是需要的,從峨眉山城管部門的措辭看,當?shù)夭块T并沒有強有力的法定授權在手,只用了模糊的“申報”和“溝通”兩個詞。按照《行政許可法》14條規(guī)定,只有法律才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規(guī)才勉強可以設定許可。峨眉山作為一個縣級市,顯然沒這個資質(zhì)。沒有行政審批權,哪來的“申報”?至于“溝通”,其實就是“跟我說一聲”的意思———你來都來了,怎么也得跟我說一聲吧?說白了,這其實是行政權力的衙門習氣而已。
上面提到的《行政許可法》,對有權設置行政審批的部門還給出一個大原則,那就是“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有利于發(fā)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經(jīng)濟、社會和生態(tài)環(huán)境協(xié)調(diào)發(fā)展”。反復讀幾遍,一字一句對照,共享單車這個新生事物怎么看恐怕都“沒毛病”。更何況,“法無禁止即自由”。詭異的是,峨眉山城管給出的理由特別燒腦,比如共享單車的投放造成了當?shù)氐慕煌〒矶隆rT單車的人多了,路反而更堵了,這是個什么邏輯?
在金庸老師的筆下,峨眉派創(chuàng)始人郭襄江湖人稱“小東邪”,峨眉山這次的單車風波其實也夠邪性的。
共享單車來了,峨眉山的有些部門顯然還處在闖江湖、劃地盤的魔怔中不可自拔。不讓“強行投放”、強行求溝通,看起來是個面子問題,其實不盡然。公開報道顯示,2017年1月,峨眉山這個縣級市的上一級,地級市樂山試運營了當?shù)毓俜街魍频墓沧孕熊囅到y(tǒng),據(jù)稱再試一段就也要在峨眉山推開了。人家正試著呢,競爭對手就來了,你還讓不讓試運營“圓滿成功”?順便說一句,樂山當?shù)氐墓沧孕熊囖k卡是要看戶口的,外地戶口得交300元錢,包括20元錢的工本費,持卡3個月以上的用戶,每年還得扣10元錢的卡片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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