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語言、藝術、幼教等領域的培訓機構侵權問題時有發(fā)生,“卷包跑路”風險正在累積。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近日發(fā)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全國消協(xié)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顯示,第一季度,社會類培訓投訴在各類投訴中增幅明顯,同比去年增長80.12%,達3579件。
社會培訓類消費投訴多,其實是一個常態(tài)化的現(xiàn)象。但今年一季度,這類投訴同比增長了八成,明顯是一個值得警惕的信號。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對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與超綱教學等“應試”培訓行為進行治理。從邏輯上說,這種治理壓力如果傳導到培訓機構身上,就可能表現(xiàn)出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一些無資質和有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可能為了躲避治理選擇提前關門卷款跑路,甚至不排除在被查處之前利用預付款機制再撈一筆等。
事實上,部分消費者因為自身原因解除合同,愿意按照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希望協(xié)商退回剩余培訓費時,經營者仍不能按合同約定及時退款,這成為一個消費投訴熱點,與相關治理明顯有著直接的對應關系。
課外培訓市場長期以來魚龍混雜,且存在較大的泡沫。隨著相關治理與教育改革的推進,課外培訓市場降溫,行業(yè)重新調整,甚至出現(xiàn)部分經營者“卷包跑路”風險,是個大概率事件。在這個過程中,防范引發(fā)對消費者的“次生災害”,就應該作為相關治理的配套工作來落實。
課外培訓市場的重新洗牌并走向規(guī)范,這是必然趨勢,也是人心所向。不能把培訓市場風險加大歸咎于政府部門的治理行動,但降低過渡期的市場風險,減少因此帶來的對消費者權益的影響,卻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此次中消協(xié)發(fā)布的消費投訴大數(shù)據只是對相關風險的一種提醒,具體干預還得各職能部門打起精神,采取積極行動??傊?培訓行業(yè)大洗牌不能由消費者承擔額外的成本,不能讓消費者權益受到無謂的損害。(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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