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豐巢對用戶將快遞存放快遞柜
進行超時收費一事持續(xù)發(fā)酵,
引起網絡不斷熱議
近日,浙江、福建、山東等多地明確表示,
快遞需經收件人同意后
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
其中,山東省郵政管理局明確回應,
未經收件人允許將快遞放在快遞柜,
屬于投遞不規(guī)范行為,可以投訴;
福建省消委會也明確表示,
未經收件人同意,
快件存入快遞柜產生的費用應由快遞公司承擔。
山東官方回復:
快遞放豐巢得先經收件人同意!
5月8日,記者致電山東省郵政管理局消費者申訴中心,工作人員稱,如果未經收件人允許,未按照快遞單約定的地點投放快遞,派送員把快遞直接放在快遞柜,這屬于投遞不規(guī)范行為,可以向快遞公司投訴。
超過七天后,如果收件人未得到投訴處理結果或者對于處理結果不滿意,收件人可以致電山東省郵政管理局消費者申訴中心進行申訴。
是否違法?律師回復
對于網絡熱傳“未獲用戶同意投放快遞柜屬違法”一事,山東德衡(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政瑜稱,這么說是有一定道理的。交通運輸部《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y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yè)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址提供投遞服務。寄件人交寄物品時指定智能快件箱作為投遞地址的除外”。
周政瑜律師說,如果消費者網購商品,收件地址寫清楚了商品快遞到的具體地址,快遞員應當將快件送至消費者指定的收件地址,而不能未經收件人同意直接放到快遞柜。如果收件地址寫的就是某某快遞柜,快遞員是可以直接放到指定快遞柜的。
“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郵寄單注明快件內件物品為生鮮產品、貴重物品的,是不能通過快件柜投遞的,除非與寄件人另有約定。”周政瑜律師特別提醒,“還有一點,如果放入快遞柜的快件存在延誤、損毀、內件短少的,收件人是可以當場拒絕簽收,并按照快遞柜的操作提示將快件退回快件柜。”
來源:綜合人民日報、海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