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訊 3月16日,青島市體育局發(fā)布公告,根據(jù)青島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統(tǒng)籌抓好服務業(yè)疫情防控和有序開業(yè)復產的通知》要求,為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3月17日開始,我市公共體育健身場所將對市民實施開放。開放范圍包括公益性室內、室外健身場所(暫不含學校體育場地)。
附件:
公共體育健身場所恢復開放工作指南
一、恢復開放的準備工作
1.防控物資到位。配備足夠消毒劑、溫度計、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確保滿足防控需要。2.對開放場所進行消毒完畢。
3.配置好應有的防控宣傳、注意事項等告示牌。
4.安排專人對健身場所進行巡查。
5.有應急處置工作預案。
二、加強開放管理和疫情防控
(一)公共健身場所
1.公共健身場所入口處醒目張貼注意事項,提示建議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實行分散式鍛煉、保持人員間距等內容,公示主管單位及聯(lián)系方式、開放時間。有條件的場所可播放疫情防控知識。
2.管理單位對健身器材每天進行不少于2次(早晚各一次)消毒處理。
3.籠式足球、籠式籃球等相對密閉的場所,不允許開展聚集性或有身體接觸的競賽等活動。
4.做好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場地整潔。
5.對有獨立出入口的室外健身場地(籠式足球、籃球,封閉型運動公園,綜合體育場等),應安排專人進行管理,控制人員數(shù)量。對參加健身人員應做好引導、解釋工作,出現(xiàn)人員聚集等情況,及時進行勸阻。
(二)室內公共健身場所(社區(qū)健身吧、健身中心等)
1.安排專人管理,實行預約服務,入門時出示“山東電子健康通行碼”(通過“愛山東”APP、微信“山東服務號”、支付寶“山東電子健康通行碼”網上申請),體溫超過37.3℃的人員禁止進入,并按規(guī)定上報當?shù)匾咔榉揽刂笓]部。
2.控制健身場所人員數(shù)量,人均活動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
3.健身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者不得在室內公共健身場所健身。
4.保持通風和換氣,保證室內空氣新鮮。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丁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