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娛樂7月5日報道 昨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針對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機構提出的復議申請做出最終裁決:維持6月20日針對燦星的訴前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jié)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jié)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jié)目名稱和相關注冊商標。
網易娛樂7月5日報道 昨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針對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機構提出的復議申請做出最終裁決:維持6月20日針對燦星的訴前保全裁定,責令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jié)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jié)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jié)目名稱和相關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