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楊女士向記者反映,8月份她在淘寶上購買了兩件價值3000元的衣服。在衣服送到后,楊女士覺得并不是很合適,便使用韻達快遞退貨。然而,在快遞寄出后,楊女士卻被韻達快遞告知快遞已經丟失,而韻達快遞表示只能賠付她1000元。對此,記者致電韻達快遞總部咨詢詳細情況,總部客服人員稱會讓相關負責人回電解釋,但是截至發(fā)稿,記者并未收到任何回復。
價值3000元快遞丟失只給賠付1000元
楊女士一直喜歡在淘寶購物,今年8月她在淘寶上購買了兩件價值3000元的衣服。衣服送到后,楊女士覺得并不是很合適,便在8月7日使用韻達快遞進行退貨。
由于楊女士在淘寶中信譽較好,而且與店家也比較熟悉,便在退貨當天為她退了款。但是6天過去了,快遞卻遲遲沒有送到店家手中。
“一般3-4天快遞就到了,但是6天了還是沒有到,淘寶店鋪就問我了。我后來一查物流信息發(fā)現(xiàn)快遞一直在青島沒有被寄出。我就把這個情況反映給了青島韻達快遞公司,他們查詢之后告訴我快遞丟了。”楊女士說。
至于快遞丟失的原因,韻達快遞的解釋是由于其基礎快遞的時間正值G20峰會,期間所有的快遞寄出時都需要登記身份證號,而楊女士當時卻沒有登記,所以就可能導致快遞丟失。
“我在寄快遞時,快遞員并沒有告訴我需要登記身份證號,所以這不是我的過錯,而且這兩件衣服也不便宜,我就要求韻達進行賠償。但是韻達快遞總部給我回電話稱只能按照公司規(guī)定賠付1000元,如果不同意的話讓我走法律途徑解決。”楊女士對韻達快遞的處理方式十分不滿。
韻達快遞未對此事作出回復
10月28日下午,記者致電韻達快遞總部了解情況,其總部客服人員稱如果楊女士對公司處理結果不滿意,會馬上聯(lián)系其繼續(xù)溝通處理,并讓相關負責人給記者回電解釋情況。
但是截至發(fā)稿,記者并未收到任何回復,而楊女士也并未接到任何韻達快遞的電話。
“當初選擇韻達,也是因為對他們的信任?,F(xiàn)在出了這種情況,也可以看出他們的信譽以及對客戶的重視程度,以后也不會再用韻達了。”楊女士表示對韻達快遞十分失望。
據(jù)楊女士介紹,當時韻達快遞在處理此事時,已經跟淘寶店家核實了情況,也明確了丟失衣服的價格,但是還是按照其所謂的公司規(guī)定賠付了1000元,“真的是霸王條款啊。”楊女士說。
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像這種情況快遞是應該承擔責任的,具體怎么賠償,快遞公司的官網以及快遞單的背面應該都有規(guī)定,既然選擇了這個快遞公司,那就說明默認接受了它的規(guī)定,那就應該按照它的方式來進行賠付。”
吳律師就楊女士遇到的情況進行了建議,“像楊女士這種情況,覺得快遞公司處理結果令自己不滿意,可以向青島消費者協(xié)會進行投訴,通過他們來處理此事?;蛘呤且部梢酝ㄟ^法律途徑解決此事。”